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位于武平工业园区H05-2-1地块,用地面积24716平方米,主要利用一栋两层已建厂房,建设年产1000万块触摸屏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厂房一层为仓库,二层为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内设置清洗、涂胶、曝光、显影、蚀刻、脱模、印刷、烘烤、激光、切割、预压、本压、贴合、检测、包装等生产区及临时办公区。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生活垃圾污水分别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武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项目废气主要为酸雾和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换气系统收集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使用的活性炭应按时换,装填量和更换频率应契合设计要求;酸雾废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4.规范建设固态废料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5.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新增COD≤0.31t/a。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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